邮寄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农业大学微生物农药工程中心(天惠楼斜对面)
联系人:王静平,电话:027-87287442(请勿使用百世快递)
样品委托单填写要求:
1、 “样品名称”、“送样单位”务必填写准确,因在检验报告封面上出现,一旦报告发出,不得更改。其他栏目请按照要求填写。
2、 送样数量一般要求:固体,分两袋装,300 g/袋;液体,分两瓶装,300 ml/瓶。有机肥料样品,检测全项(除杂草种子活性外)的,样品量至少是2 kg,检测全项(含杂草种子活性)的,样品量至少是8 kg,且需在委托单上注明是否检测杂草种子活性。特殊情况,在送样前可与中心业务人员提前沟通。
3、 报告需要判定并出具检验结论的,在委托单检验结论处勾选“需判定”,否则勾选“仅提供数据”。
4、 需邮寄检验报告的,需认真填写“联系人”、“联系电话”、“通讯地址”、“邮编”这四栏。
5、 检测项目含有效活菌数的需注明菌种种类,检验报告需按照登记证或招标文件等要求判定的,需注明主要指标的标示值。
6、 备注栏可填写开票信息、项目名称、登记证号等内容。
7、 委托单电子版填写完成后,打印出来,在送样人处手写签字,字迹要清晰,可以加盖单位公章,随样品一起快递到检测中心。
8、 检测依据若是企标,需将企标打印两份,随同样品一起邮寄。
9、 拒收到付样。
10、 检验日期以样品收到,并且检测费打款后开始计算。
11、 关于发票:默认开具普通发票,并且根据报税要求,发票上仅写单位和税号,如需开具专用发票,必须告知业务室工作人员。普票和专票均为电子发票,直接以通知类短信的形式发送到客户手机,务必注意查收,通过微信联系的,也可直接发送到客户微信。开票信息和发票类型务必准确告知,发票已经开具,不予退换。
样品检验委托单下载链接:样品检验委托单-单个样品.doc;样品检验委托单-批量样品.doc